(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7日電)台大今天表示,若依勞動部認定,兼任助理全納保,每年恐增上億元支出,因此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處理原則,將學習和勞動分流,勞動型兼任助理會納勞健保。 學生兼任助理身份認定爭議多時,勞動部和教育部今天分別公布「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」,和「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」,提供學校指引。 勞動部表示,學生兼任助理是否具聘僱關係,可從人格從屬性及經濟從屬性判定,若受學校及代理人(如教授)指揮監督,從事研究、教學及行政等工作且有對價,也就是有工作才給錢,與獎學金性質不同,校方與學生就屬雇傭關係,預估全台11萬名兼任研究助理大部分會因此變勞工。 教育部則表示,應將學生兼任助理分為學習與勞動,「學習」範疇包括「課程學習」和「服務學習」,如與課程、論文、畢業有關等;非屬於學習範疇、僅提供勞務獲取報酬並具從屬關係的兼任助理,屬於勞動契約關係,學校應納入勞健保。 台灣大學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,若根據勞動部認定,將兼任助理全數納保,每年恐增加新台幣上億元支出,且兼任助理多半只領數千元,若全數納保,恐有「低薪高保」問題,對健保和勞退制度產生衝擊,還有老師擔心影響師生關係,開玩笑說「下班後不敢找學生討論,怕要收加班費」。 林達德指出,台大將根據主管機關教育部的處理原則,將兼任助理分軌為學習型和勞動型,勞動型兼任助理必須簽到退,也會納勞健保,但研究成果智財權歸屬於學校,兼任助理個人不得使用;若屬學習型兼任助理,工作內容和論文或課程相關,可和學校共享智財權。 林達德也表示,未來聘任兼任助理前,合約上會註明權利義務,讓老師和學生共同決定歸屬學習型或勞動型兼任助理,校方近期內也會召開會議,研擬兼任助理相關草案,也會考慮舉行說明會,讓師生瞭解新規定。 世新大學主任秘書葉一璋表示,勞動部指導原則恐衝擊校園師生倫理,對學校人事系統也是很大負擔,因此校方傾向只要在校內都應算學習,就算非課程或研究需求、僅是勞務提供,對學生而言也是未來工作的技能養成,「算是廣義學習一部分」。 世新大學日前已將校內工讀生、研究及教學助理納入勞健保。葉一璋表示,納保僅是希望讓學生有足夠保障,不代表學校將雙方關係認定為雇傭,現在教育部、勞動部都有指導原則,學校會依據原則重新盤點校內兼任助理狀況,再看如何區分勞動與學習。10406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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